聯絡電話:02-27666033
電子信箱:hello@5designaction.com
公司地址:110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2樓松菸創作者工廠
英文名稱:5% Design Action
組織類型:公司
負責人:楊振甫
員工人數:11
成立時間:2017-06-28
統一編號:43940828
資本額:3000002
登記年度:2017
財務資訊:營利事業
盈餘預計投入社會使命:50%
接受政府補助占全年總營收:15%

{{(language == 'en' ? 'Social mission' : '社會使命' )}}

社會創新除追求一個好設計之外,更需設計一套更有效的機制,讓設計師與利害關係人在「開放式創新」與「永續發展」架構下有效進行價值共創,並推動成果落實與擴散。秉持「社會創新不只需要設計思考、更需要實際設計行動」的理念,「5% Design Action」於2012年創立,讓設計師與業界專業人士投入少數(5%)時間貢獻專業與技能,與NGO/NPO、公/私部門一同進行社會設計,成立以來已有超過8,000位設計師和專業人士投入,議題橫跨教育、健康、環境、經濟四大類。

期待透過品牌所搭建起的設計平台,串連世界上各個角落的「設計行動家(Action Designers)」,都能更有效率、方法及資源地進行社會創新與價值共創工作,以創造可持續發展之社會創新影響力,為B Corp認證之社會企業,同時曾榮獲金點設計獎-社會設計特別獎之肯定。

2023年第三季正式發布「go action永續資源媒合與行動平台」,跨域創新媒合方式,上架相關的資源與專業,以「智慧化媒合跨界人才與資源」。

{{(language == 'en' ? 'Business' : '營運模式' )}}

5% Design Action目的不在於取代各重要社會議題下的非營利組織,乃是希望能夠透過實際的設計行動,扮演關鍵的齒輪角色,驅動各個組織合作與創新,讓所有利害關係人能有機會共同看見問題、共同相互學習、共同共創改變契機。
5% Design Action公益設計平台有效運作,讓參與的業界專業志工可以快速的進入社會議題,5% Design Action訂有四大執行步驟,包括:
(1) 聚焦(target)-選定目標題目並進行前期研究
(2) 招募(gather)-連結相關利害關係人及招募設計師
(3) 共創(co-create)-透過跨領域團隊經驗分享,讓成員共同學習與共同創造
(4) 移轉(transfer)-設計成果轉移落實,並透過視覺化呈現過程與成果

{{(language == 'en' ? 'Current status' : '現況與年度成果' )}}

獲獎經驗
・榮獲2014年文化部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獲獎
・榮獲2016年經濟部金點設計獎社會設計特別獎
・榮獲2017年La Vie 2017台灣創意力100──10大社會實踐
・2019年獲得B型企業認證
・榮獲2022年台北市亮點企業-潛力企業獎
・榮獲2023年台灣永續行動獎銀獎
・榮獲2023年DFA 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獎2023銅獎

發起與製作超過35次大型專案設計行動、活動與議題特展,與超過200家非營利、企業、公部門合作,議題涵蓋環境、教育、經濟、健康四大面向,近年案例節選如下:
・2020年 中華電信基金會「蹲點」創新設計行動/青年回流農村深耕交流計畫/「環保.站出來」設計行動/台電環境月發表會/「設計改變社會-神戶的創造力」特展(參展) /廈門紅點設計博物館<2020亞洲社會設計展>
・2021年 宜蘭流動創生設計行動/新北農業創生發展計畫/中華電信基金會「蹲點」創新設計行動/<永續。地球解方>設計行動高峰會與聯合設計行動/台電環境月發表會/台電循環經濟「迴家」特展
・2022年 新北農業創生發展計畫/慈濟環保站改造計畫/中華電信基金會「蹲點」創新設計行動/河作淡生新鮮事-淡海流動創生設計行動/社會創新示範據點發展計畫/2022 Pinkoi Design Fest 「新北農業創生主題區」/社會創新MAKE IT REAL!社會福利創新成果特展/RA100地球解方-永續設計行動高峰會/慈濟國際青年論壇/小南人市集Tainan Reaction/LINE FRESH校園競賽 (LINE Taiwan主辦) /Rise Up Taiwan新世代數位公民計畫(電通行銷傳播集團主辦)
・2023年 地球解方-永續設計行動年會/地球解方2023永續設計行動年會/小南人來伴桌/綠色永續美妝實驗室/共創新港動設計行動/永齡女力計畫-打造台灣職家女性生態圈/植人萃Bring Green to Life 國際論壇 /『淨零生活與社會轉型之路—從公民提案到創新實踐』展示會暨論壇/2023蹲點創新設計行動 /2023台灣三星第四屆「Solve for Tomorrow」競賽輔導/ 集合吧!永續特工 

{{(language == 'en' ? 'Social influence' : '社會影響力呈現' )}}

A. 返鄉設計/地方創生
1) 中華電信基金會 - 蹲點創新設計行動
- 起自2020年,為社區帶入新想法,一同參與、面對在地議題、設計可落地解決方案。引導學生透過深度了解社區、親近土地,培力青年參與地方事務,具體應用所學,與社區討論後的社會設計提案,移轉社區具體落實落地。
- 利害關係人:中華電信基金會、全台大專院校設計系學生、在地單位或社區、社會設計引導師(專業設計師、導師)

2)淡海流動創生設計行動
- 協助基金會、跨專業設計師了解創生與地方社群,透過設計行動參與帶動地方活絡起來、展現地方軟實力與特色。藉由共創凝聚在地共識、應用設計形塑於遊程體驗/課程方案之創新,後續發展具體落實方案。
- 利害關係人: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3個淡水區域在地團隊、服務設計師/視覺設計師/產品設計師共、於遊程/行銷/經營管理/品牌領域業師專家

B.大健康議題
1) 高年級設計師-餐食設計
- 設計三大主題餐點、三套不同情境的服務,並將集結成電子出版物,鼓勵落實與實際應用 。
從新北當地食材為起點,串連外部專業資源,引導參與者重新思考永續循環與營養美味的概念與方式,過程中設計跨代參與者對於未來老後生活的改變更有想法。
- 利害關係人: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市社區關懷據點、銀光咖啡館、高年級設計師、技職餐飲學生、五星級大廚、老師、視覺與服務設計師

2) 熟齡未來生活指數與解方
- 透過聯盟型合作模式,共同打造「熟齡未來生活指數量表」。前期設計研究與調研,掌握大人對於未來生活準備程度。綜整國內外案例、跨域專家解析,前期搭配問卷、國際案例研究,近一步彙整未來熟齡安居四大關鍵面向創新實踐機會點;並據此方向蒐集國內具代表性、創新性、有多元發展性實務案例,後於趨勢論壇中提出「熟齡未來生活的100種設計提案」。
- 利害關係人:台灣銀髮產業協會發起,意集設計、東方線上、康健雜誌、35位高齡議題跨領域專家、341位45歲以上大人

C. 夥伴關係
1) 地球解方Earth Solutions
- 打造永續夥伴生態系
- 每年世界地球日(4/22)推出「地球解方年會」,進而開啟推出全年、全民可參與的永續聯合設計與行動
2) go action永續媒合平台
- 出解題行動媒合資源平台
- 線上引導發起行動、資源上架,智慧化匯集資源,加速行動與放大影響力

地球解方 Earth Solutions 永續媒合

建議售價:30-200萬 元
{{(language == 'en' ?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 '公司章程揭露'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社計行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英文名稱為 5% Design Action。
第二條:本公司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宗旨是應用「服務設計」之創新方法與思維,協同非營利組織、公部門、社會企業、企業界共同投入社會創新,願景是能成為國際社會上在教育、健康、環境與經濟面富有影響及推動力的領頭羊組織。所營事業如下:
一、1103060 管理顧問業。
二、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三、I501010 產品設計業。
四、I599990 其他設計業。
五、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
第四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臺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分支機構。
第五條:本公司之公告依公司法第28條規定行之。
第二章 股份
第六條:本公司發行無票面金額股,資本分為壹億股,授權董事會視公司實際需要分次發行,部份得為特別股。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發行之記名式甲種特別股,其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相關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如有分派盈餘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享有相同之權利義務。
二、本公司於分派賸餘財產之順序,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享有相同之權利義務。
三、甲種特別股於普通股股東會,每股享有與普通股相同之表決權與選舉權。
四、甲種特別股於普通股股東會,有被選舉為董事及監察人之權利。
五、甲種特別股自發行日起得辦理轉換為普通股,換股比例訂為壹股特別股轉換壹股普通股。特別股轉換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除法令另有限制外,與原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
六、甲種特別股股東轉讓股份時,應事前取得其他股東同意。
七、本公司變更為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前,甲種特別股應強制轉換為普通股。
第七條:刪。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其發行依照公司法第162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一定數額時得不發行股票,惟必要時仍得經代表本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第九條:股東名薄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30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15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為之。
第十條:股份轉讓應向本公司申請過戶,在轉讓手續完成之前,不得以其轉讓對抗本公司。
第十一條:股東轉讓股份時,應得其他股東事前之同意。股份轉讓如致使股東人數增加,須符合公司法規定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上限,如股東人數已達規定上限,股份轉讓僅能在股東人數不增加之條件下作業。

{{(language == 'en' ? 'More' : '更多內容')}}
{{(language == 'en' ? 'Share Cases' : '文章履歷' )}}
{{(language == 'en' ? 'Activity resume' : '活動履歷' )}}
{{(language == 'en' ? 'Browse the proposal' : '提案履歷' )}}
{{(language == 'en' ? 'Results Window' : '成果櫥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