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減塑 政府怎麼做

扛起便捷生活的隱藏代價:臺灣的減塑之路

2019.09.12
撰文:社會創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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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戰結束以後,塑膠廣泛地成為商業產品的原料,帶來了一個廉價富足的新時代。人們享受著塑膠製品帶來的便捷生活,甚至為了衛生理由而採用塑膠,卻未曾思考廢棄的塑膠何去何從,在方便衛生的背後,又有何代價——直到數十年後,科學家們漸漸發現塑膠對人體與環境的危害。

如今,科學家們已經認知到:從生產到遺棄,塑膠的一生都有產生毒物、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從生產過程中衍生的廢料、廢氣、廢水、溫室氣體與揮發性有機物(VOCs),使用過程中因高溫釋出的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塑膠纖維洗滌過程產生的纖維碎片——而最根本的,無法被再利用的塑膠廢料自身,就是直接的污染來源。大量的塑膠垃圾流入海洋,造成海洋生物與海鳥誤食而亡,而因光解、碎裂產生的塑膠微粒,吸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也對環境帶來嚴重的傷害。

外星人帶給臺灣的禮物:資源回收
面對塑膠問題,臺灣的起步時間並不算晚。資源回收是最早起步的政策。1988年,環保署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向製造端與輸入端收取費用,用以推廣、補助資源回收。1989年,環保署展開外星人資源回收計畫,其中寶特瓶(PET)是四大回收項目之一。1992年,政府推行寶特瓶押瓶費制度,以每支2元的價格向民眾收取寶特瓶,直到2002年廢止。10年的押金制度令回收觀念在社會大眾心中生根,寶特瓶成為臺灣資源回收率最高的塑膠製品。

1997年,環保署開始推動「全民參與回饋式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推廣「社區民眾」進行家戶垃圾分類,結合「地方政府清潔隊」、「回收商」及「回收基金」,將各類資源物品回收再利用的資源回收模式。其後,各別縣市政府分別各自實施過垃圾費隨袋徵收、強制垃圾分類的政策。2005年,環保署開始在全國範圍,分階段推動強制垃圾分類。全國資源回收率在2011年超越50%,被視為國際間資源回收成功的典範。

目前,PE(含LDPE、HDPE)、PP、PET、PVC、PS等五大類塑膠製品都是回收對象。但生活中大量使用的塑膠袋,由於經常沾染油污,不利後續處理,始終未納入資源回收項目。另一方面,由於分類不當或利潤過低,回收後的塑膠卻無法被回收廠商處理的情況時有所聞。如何持續改善回收體系,仍是塑膠垃圾處理的重要問題。

回來吧!塑膠!


當前問題
  1. 生活中大量使用的塑膠袋,由於經常沾染油污,不利後續處理,始終未納入資源回收項目。
  2. 由於分類不當或利潤過低,部份回收後的塑膠出現無法被回收廠商處理的情況。
塑膠的資源回收政策

  • 1989
    環保署展開外星人資源回收計畫,其中寶特瓶(PET)是四大回收項目之一。

  • 1992
    推行寶特瓶押瓶費制度,以每支2元的價格向民眾收取寶特瓶,直到2002年廢止。10年的押金制度令回收觀念在社會大眾心中生根,寶特瓶成為臺灣資源回收率最高的塑膠製品。

  • 1997
    推動「全民參與回饋式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

  • 2005
    全國分階段推動強制垃圾分類。

  • 2011
    全國資源回收率超越50%。

對一次性塑膠的長期抗戰:限塑政策的開展


除了後端的資源回收之外,政府也試著從源頭展開減量。2001年,立法院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環保署研擬部份塑膠製品分階段限制使用,臺灣的限塑政策自此開展。

2002年,環保署宣布自7月1日起分階段限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並禁用厚度低於0.06公釐的塑膠袋。根據環保署數據,在第一波限塑政策實施之後,管制對象塑膠袋使用量由每年34.35億個,減少至14.3億個,年減20.05億個塑膠袋使用量。但是,環保署並沒有持續性地數據追蹤與公佈。另一方面,臺灣整體的塑膠生產量與內銷量仍持續攀升。

環保署在2006年頒布「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取消對有店面餐飲業購物用塑膠袋限制;同年也頒布「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免洗餐具進行限用。2007年,環保署另外針對量飯店與超市,頒布「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政策,並在2011年進一步修正。

2017年8月,環保署再度擴大限塑政策,公告自2018年起,新增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管制對象由2萬家增加至10萬家,除維持不得免費提供規定外,增加管制所有塑膠材質(含生物可分解塑膠),並取消厚度0.06公釐的限制。


沒有人想喝的濃湯:海洋污染與塑膠垃圾


海洋廢棄物是近年來國際社會關注的問題,在眾多海洋廢棄物類型中,尤以塑膠垃圾數量最多,問題最為嚴重:海龜頭上的吸管、擱淺鯨豚胃裡的塑膠袋,甚至是太平洋上面積廣大的塑膠濃湯,一再佔據新聞版面。根據聯合國估計,全球每年流入海洋的塑膠廢棄物有800萬噸之多,相當於每分鐘就有一卡車的塑膠垃圾入海。長此以往,2050年時,海洋中的塑膠將會比魚還要多。

面對海洋垃圾問題,臺灣政府在2015年曾擬定「海漂垃圾處理方案」,希望以源頭減量、清潔處理兩方面下手,減少海洋廢棄物。2017年,環保署又與長期關注海洋廢棄物的民間團體共同成立「海廢治理平台」,進一步就海洋廢棄物處理問題進行討論,最終在2018年提出「臺灣海廢治理行動方案」。行動方案除擴大公私合作,調查、研究、推廣、防治海洋廢棄物問題外,最重要的是:官方正式提出2025全面限用一次用塑膠製品,2030全面禁用的政策時程表,展現出政府對處理塑膠垃圾問題的決心。

根據時程表,環保署陸續加強對塑膠製品的限制。先是新推出限用塑膠吸管政策,並在2019年7月開始施行;隨後又在2019年8月修改「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納入內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的範圍,並交由地方政府訂定施行日期。

另一方面,環保署也針對在個人清潔梳化用品中添加的塑膠微粒做出禁令,頒布「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並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2019年,又將與塑膠微粒性質相近的合成蠟納入管制。種種政策,目標都在於逐步減少一次性塑膠製品的使用量,降低塑膠微粒的產生,並達成零使用的目標。


我們分手吧!塑膠!


當前問題
  1. 僅針對一次性塑膠。
  2. 欠缺數據統計與KPI,難以評估限塑政策對塑膠減量的貢獻。
  3. 限塑政策對民生影響大,容易受政治干擾,推進緩慢。
限塑政策的開展

  • 2001
    立法院修正《廢棄物清理法》,通過附帶決議,要求環保署研擬部份塑膠製品分階段限制使用。

  • 2002
    7月1日起分階段限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禁用厚度低於0.06公釐的塑膠袋。

  • 2006
    頒布「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針對免洗餐具進行限用。

    頒布「限塑政策精進方案」,取消對有店面餐飲業購物用塑膠袋限制。

  • 2007
    環保署另外針對量飯店與超市,頒布「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政策。

  • 2011
    修正「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政策。

  • 2018
    1月1日,擴大塑膠袋限制政策生效。新增7大類限制使用對象,管制對象由2萬家增加至10萬家。

    2月,提出「臺灣海廢治理行動方案」,提出2025全面限用一次用塑膠製品,2030全面禁用的時程表。

    7月1日,「限制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與個人清潔用品製造、輸入及販賣」公告生效。

  • 2019
    修改「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將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納入內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的範圍。由地方政府頒布實施日期。


讓塑膠變得環保:循環經濟的創新思考


儘管數十年來,臺灣政府提出了多項限塑政策。但從統計數據來看,成效仍十分有限。欠缺後端監管能力與機制,是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則是塑膠確實深入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人類已經無法不與塑膠共處。

如果我們無法不與塑膠共處,那我們是不是能夠讓塑膠變得更好呢?

除了強化政府的監管能力之外,近來,國際間提倡的循環經濟,也是塑膠可能的解方之一。循環經濟不只強調傳統環保運動提倡的力行減廢(Reduce)、物盡其用(Reuse)、物料回收(Recycle)、能源回收(Recovery)、修復使用(Repair)的5R理念,更進一步思考如何重新設計(Redesign)、重新思考(Rethink)與重新定義(Redefinition),令產品或服務能有益於環境永續。

稟持著8R的理念,不少組織與廠商開始投入新模式的探索,從替代材料的研發、回收利用的強化到可持久的新服務模式的發想,都有許多令人期待的成果產生。相信在不遠的未來,循環經濟將能夠為塑膠垃圾問題做出更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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