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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公司的產品有機會在國營事業及上市櫃公司福委會採購合作,並於福利社上架。

2019/08/12
新北


蔬米舍生活事業有限公司譚采葳負責人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已回覆
有關產品與國營事業採購合作部分,各社會創新企業如有需求,可洽本部國營會提供各國營事業 (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 之職工福利會聯繫窗口予以協處。

金管會

已回覆
1.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訂定「上市上櫃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第27條第2項,鼓勵上市上櫃公司經由商業活動將資源投入透過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之組織 (即社會創新企業)。2.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舉辦上市 (櫃) 公司之公司治理評鑑,並於評鑑指標4.3「公司是否將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成效定期揭露於年報及公司網站?」之參考範例納入扶植社會企業之事項 (包括鼓勵採購社會創新企業產品、贊助社會創新企業舉辦之活動等),上市 (櫃) 公司如揭露相關推動計畫等,並於年報及公司網站揭露前開計畫及相關實施成效,可於前揭指標得分。3. 本會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積極配合參與經濟部規劃辦理之社會企業相關宣導活動。例如:經濟部於108年2月1日發函請證交所轉知上市公司參與其辦理之「Buying power-獎勵採購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活動,證交所已於108年2月13日轉知上市公司,以鼓勵上市公司採購社會創新企業產品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