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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規劃師的必要性及全台統一的資格及進用可能。

2019/07/15
雲林


台南市將軍社區發展協會徐麗敏總監

內政部營建署

已回覆
1. 2002年內政部於行政院「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水與綠建設」及「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項下,執行「社區風貌營造計畫」,協助地方政府建立「社區規劃師」制度,在專業組成上,並不限於土木、建築、都市計畫等空間規劃專業者,所有有熱情、有意願共同參與社區營造之人士,不管專長、職業為何,都可以主動參與社區規劃師之培訓,授課達一定時數或累積一定程度實務經驗就可由地方政府頒給社區規劃師認證,參與社區營造相關工作。2. 本部協助直轄市、縣 (市) 政府運作「社區規劃師」制度迄今已達16年,每年縣市培 (回) 訓之社區規劃師人數多達1,500人,不論是社規師的數量或質量上都已累積相當量能,對於投入社區營造工作、地方意識凝聚等,扮演相當重要角色,本部認同社區規劃師有持續推動之必要性。3. 關於社區規劃師全台統一資格及進用,本部不支持之理由:(1) 目前各縣市推動「社區規劃師」之運作模式,是依地方社區營造實際需要做彈性調整,每縣市的社區事務推動成熟度及年度操作執行重點不同,訓練課程、需求和培訓人數規劃,都有所差異,如採用全國依一性標準或做法,反而限制各地方、社區因地制宜,發展多元文化、創意生活之機會。(2) 本部推動社區規劃師是鼓勵有熱心、有意願參與社造工作之「自然人」主動報名參訓,目的是希望有跨領域而非單一專業之人才來推動社區營造工作,如全台統一社規師資格及進用,恐限制不同專業領域民眾參與之機會,與本部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社區營造之精神有違背,單一專業實務上也不利於凝聚社區共識,未來社區營造工作之推展反而有困難。(3) 基於尊重並維持地方社區營造操作之自主性與彈性,以及面對未來社區營造工作之動態調整過程,並持續鼓勵不同領域專業之熱心人士參與,社區規劃師不宜全台統一資格及進用。

雲林縣政府

已回覆
1. 必要性:過去由於都市計畫,與建築管制間的落差及 無有效的誘導與規範,以及其擬定都是由行政部門或專業者主導,而真正使用的民眾並無參與其中,以致民眾之生活環境一直無法真正得到改善與好的規劃設計及發展,行政院推動之「創造城鄉新風貌行動方案」,並由內政部營建署研擬之「城鄉景觀風貌改造運動實施計劃」,計畫目標為藉由補助鼓勵機制,以促進「民眾參與」理念之落實,進而實踐打造「市民城市」的目標。此計畫的核心精神為翻轉以往由政府主導社區規劃過程的模式,轉型為促進民眾自主規劃投入營造的過程設計,而「社區規劃師」作為專業諮詢與規劃設計者的角色投入,協助社區構想之實踐,奠定社區自主營造參與機制,落實以社區總體營造模式帶動社區自發性參與社區環境改造之精神,因此社區規劃師對於公部門及社區民眾來說是有其必要性的。2. 全台統一的資格及進用可能:(1) 雲林縣府自98年開始採用不同於其他縣市的社區規劃師的操作手法,截至目前已經執行十一年之久,運用社區PK擂臺賽,將賦權觀念慢慢導入社區之中的方式,藉以激發社區居民自主投入社區環境之經營改造,藉由「社區PK擂台賽」的操作模式實踐「社區賦權」,以「由下而上」的角色翻轉概念賦予居民自主權及提升自力營造之動能,從而建構社區的主體性與自我定位。(2) 而這樣的方式讓社區漸漸開始變得多元、有創意,社區居民也通過參與「社區規劃師操作型輔導計畫」可以學習新技能,樹立信心,發表自己的意見,培養掌控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並且改善社區生活環境品質。(3) 有鑑於此,全台之社區規劃師可以有不同的操作方式以及資格,也能夠讓更多對於社區有愛的民眾加入社區規劃師的行列,他們可以在自己的社區裡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不僅能進一步創造屬於社區的特色價值,讓社區民眾可以認識更深度的在地文化,也藉此創造社區的獨有面貌,營造安定愉快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