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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發基金分為一般型、三年內新創的綠色通道、地方創生與社會企業投資等幾種不同的方案,但由於承辦單位不同,導致國發基金有多個窗口,申請人容易混淆。建議應加強彼此的橫向聯繫與轉介。

2019/07/15
雲林


格外農品游子昂共同創辦人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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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發基金為配合推動行政院「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及「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訂定多項協助地方創生及社會企業發展資金措施,期能以加強投資協助地方創生及社會企業相關事業發展。二、國發基金目前辦理之資金措施如下:(一)地方創生暨社會企業創業投資事業投資作業要點:加強與民間合資成立創投基金,共同投資地方創生事業及社會企業。(二)「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策略性製造業實施方案」及「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等合作投資專案投資於地方創生事業或社會企業相關事業之搭配投資比例上限最高可達5倍。(三)創業天使投資方案:除對個案投資金額上限最高可達新臺幣2,000萬元外,若經國發基金核定之天使投資人申請本基金搭配投資金額在新臺幣300萬元以下,且天使投資人投資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投資金額之案件,本基金得逕行參與投資。(四)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地方創生或社會企業相關事業該等事業納入本基金前提撥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信用保證專款新臺幣20億元之保證對象,保證成數上限最高可達九成。三、申請業者可逕洽國發基金社會企業投資連絡窗口陳先生(TEL:02-23168262,E-mail:allenchen@df.gov.tw),洽詢各投融資方案申請事宜,以轉介適合方案予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