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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協會,但是我們在做社區發展協會在做的事。當我們需要資源跟經費,可是礙於法規上的規定沒有辦法到公部門去申請任何經費,這是現階段碰到很大的問題。因為我們不叫「社區發展協會」,我們叫做「苗栗縣傳統聚落文化協會」,我們做的是整個社區的範圍。

2018/08/21
苗栗


苗栗縣傳統聚落文化協會許書帆副總幹事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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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於立法院審議之社會團體法草案,其中僅於第30條明文,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促進社會團體之發展,得編列年度預算辦理相關教育訓練、獎勵及其他培力措施,其性質為積極協助社團發展之條文,並無任何限制或禁止團體接受補助之規定,另本部每年均編列預算輔導人民團體辦理各項重要紀念節慶及重要業務活動,審查依據之「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經費申請作業要點」亦未限制申請團體應為社會團體或社區發展協會;惟其他有關社區發展協會之經費補助,因其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且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自訂定補助辦法,相關規定及限制仍需逕洽衛生福利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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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透過民間團體提具促進地方發展,提升社會福祉之就業促進計畫,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其中民間團體係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是依合作社法、儲蓄互助社法及工會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及工會,爰符合上述規範之民間團體均可提出申請。
  2. 另查,本部至98年起已陸續運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資源,補助苗栗縣傳統聚落文化協會計畫執行。

苗栗縣政府

已回覆

有關申請社區發展相關經費問題,本府文化觀光局回覆如下:

  1. 本府文化觀光局為落實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促進社區生活永續發展,透過新興社區營造點的徵選,給予用心推動社造工作的社區最完善的輔導與協助,並將提案社區輔導成為社區深度文化之旅的新亮點,提升整體文化環境,創造多元、永續、美好的社區生活,特訂定「107年度苗栗縣地方寶藏開箱行動徵選補助暨輔導要點」。
  2. 前揭要點補助對象為縣內有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且經政府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不限於既有里鄰之社區劃分方式)、社區組織、大樓管理委員會等皆可參與徵選。
  3. 輔助對象之社區組織認定,本府文化觀光局將視提送計畫及歷年工作成果是否符合社造精神從寬認定,鼓勵社區民眾及各界人士共襄盛舉,以擴大宣傳社造理念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