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自108年8月15日生效

2019-08-15
  1. 經濟部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依據行政院「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推動方針,以促進社會創新發展,並鼓勵社會創新組織揭露其社會使命及創新概念和方式,使大眾更加認識社會創新組織,並使各行政部會得以援引使用,特訂定「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自108年8月15日生效,並已行文各部會知悉。
  2. 凡從事社會創新之組織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社會創新組織登記資料庫(https://si.taiwan.gov.tw/Home/Org_list )揭露社會使命、營運模式、社會影響力等事項,即可獲得經濟部提供相關行銷輔導資源,如成為Buying  power(社會創新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勵機制)之採購對象等。
  3. 另同步盤點各部會獎補助、投融資及輔導等相關政策措施,作為登錄者可串聯之資源。
  4. 本原則將配合「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政策進行滾動式修訂,以期符合臺灣社會創新發展方向。
  5. 檢附「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含揭露格式及政府資源)」、另提供PO及NPO揭露格式範本供參。
  6. 登錄即可享有短診諮詢輔導(含經營管理、市場行銷、資金與財務規劃、法規與智財、商業模式等項目),2022年使用本服務之社創組織超過80家。
  7. 為維護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品質,依據108.8.15發布之「社會創新組織登錄原則」第六款,全面檢視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如查核組織有爭議性事件,將依照「社會創新組織登錄資料庫_業者負評爭議評估下架原則」(詳附件)評估組織登錄資料庫存續資格。


聯絡單位: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社會創新推廣團隊

聯絡方式:02-2366-0812#324 蕭小姐/ #325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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