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創業育成與地方經濟發展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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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Social Enterpris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ociety
社團法人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
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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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創新創業育成與地方經濟發展

工業化與科技進步,促使城鄉就業供需開始不平衡、地方人口逐漸往城市移動,進而演變成傳統工藝與文化的消失、自然資源耗竭與環境污染、城市生活支出高昂化而地方資源閒置、偏鄉教育或醫療等問題產生,在政府有限資源的情況下,必須開始仰賴社區組織的自發力量,以及觸發城市的年輕族群對相關議題的關心,但目前尚未有系統化的培育機制,足以訓練返鄉創業的年輕族群,因此如何建構社區創業育成機制,將成為發展社區經濟的關鍵因素之一,另外,地方的獨特性,無論是農特產等有形項目或文化、自然景觀等無形資產,都將成為社區經濟發展的另一項關鍵要素。最後,社區經濟發展驅動的力量來源也是關鍵,「由上而下的政府主導」,或是「由下而上的社會市場主導」,將產生全然不同的做法。

​​壹、社區經濟

社區或社會內部的經濟活動,應該與社區內的其他 “非商業活動”形成良好的融合,甚至因為經濟活動的昌盛而得到同步的發展,才應該是良性或永續的社會發展之道。換言之,地方經濟應該尋求一種能夠與社區發展同步的「社區經濟」(community economy)的社區基礎架構。

社區經濟模式代表一種實質的經濟活動,社區中的生產者與消費者因為長居社區,形成可以是最小成本與最低風險的長期供需約定。在社區的經濟互助中,其包括三類活動,分別是 “商業經濟體” 社區金字塔頂端民眾,職司社區中的採購、銷售、交易商、貨商等人員,負責社區商品服務的流入與流出。“生產經濟體” 為社區中製造者或修配者,通常為社區中最大量的成員,他們的財富差距變化很大,多數擁有自己的房舍、店鋪、與倉儲。“服務經濟體” 包括交通、飲食與住宿、專業職能(律師、醫療)、人文等服務,更進而推動往上發展的政府服務、宗教等廣義服務活動(Zsolnai, 2002)。

Polanyi (1977)採用Aristotle有關oikonomia與katalaxia兩種社區經濟的觀念,嚴謹的區分社區經濟體質的特異性。Oikonomia的經濟活動在於滿足社區內家庭的物資需求;Katalaxia社區則是將生產貨品或自然資源與外界交換,以換取金錢。由於社區內部需求是有限的,對環境物資的耗用會自然形成一種相互節制的共需關係,因此Oikonomia的社區會與環境形成均衡的生態關係。反之,Katalaxia的社區成員因為是對外部交易,外部社會需求是無限的,而且交易的目的已經超越了生活需求本質,必須以貨幣將交易所得予以儲存,因此成為一種純商業、追求財富最大化的交易目的。兩種社區的本質差異已經非常分歧。

Oikonomia隱涵著人與環境物資的 “目的與手段(means-ends)” 關係。人類(即使其他物種亦同)如果不能維持實體物質與環境永續,是不能長久生存的,這才應該是 “經濟” 的原始本質的定義;簡言之,經濟活動是應該與環境共同發展的。但是當前的社會經濟活動,受到人群互動與交易制度(institutionalized interaction)的影響,使得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受到人性與社區結構的干擾。因此要掌握經濟的真正精神要義,莫過於就是探討 “社區物資需求的過程(..nothing else than bearing reference to the process of satisfying materials needs of the community.)”。

比較兩種社區經濟概念的差異,主要差異動力即在於社區成員是秉持 “豐足消費” 或 “最大利潤” 之生活價值觀,前者以與社區成員、環境共生的態度,採取自足消費,生活方式著重社區分享與環境的永續;後者則將社區公共資源轉換為私人財富,社區的生產與獲利均與社區共同需求脫節,以致會產生無限制使用社區資源以換取外部最大利潤。兩種社區生活差異表現在社區經濟體質,就是 “內部分享” 與 “外部剝削” 之差。也就是企業自我規範的企業責任觀念(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社區內部結構與環境資源關係三者間關係。

Miller(2013)則對 “社區經濟”(community economy)的理解,展現出激進民主(radically-democratic) 的經濟政治新思維,具有潛在的 “反霸權支配經濟組織設計”(counter-hegemonic economic organizing)的論述意涵,表現出地方性社會的自足與互助的需求,希望能建立有利社區自主生存力的生產與交易系統。相較於 “集體經濟體制”(solidarity economy),後者比較重視建構轉換性的經濟網路社會(transformative economic networks),將社區視為社會內的生產環節之ㄧ部分,社區功能較為偏狹、特定,與外部社會為功能性互補的依附關係。

早期的地方經濟著重於農業發展,藉由農產運銷帶動地方發展,但由於農機自動化、規模化農作、休耕期等內部因素影響,以及城市工作與教育程度的提升,促使地方人口外移,導致地方經濟逐漸衰退,然要振興地方經濟的發展,絕非單純引進人口即可,必須要能在社區裡重新創造就業機會,且為薪資合理的就業機會,換言之,能否創造農作以外的就業機會,則成為振興地方經濟的關鍵因素之一,另外,在重振地方經濟時,不能採取模仿策略,「仿造其他社區成功的經濟發展方式,即可讓自己的社區也隨之成功」是錯誤的相法,必須發展自己的社區經濟才能有效帶動地方的發展。

若社區的特有農作已可獨立發展成新的經濟推動專案,只是缺乏創意推廣、產品重組等因素,則可依賴社區創業育成機制克服,但若是無特殊農作可以發揮,既使有強大的基層創業機制為後盾,地方經濟仍難以重振,故在此一前提下,必須找尋其他目標或專案,特別是只有本社區特有,其他社區沒有的目標或專案,透過創意發揮與在地資源的創新或重組,嘗試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才有振興地方經濟的可能。

​貳、社會創新與社區創業

社區創業育成機制首重「社會創新」的概念,而 “創新” 最早則來自Schumpeter (1912)的五個創新元素:新生產方式、新市場、新產品、新原料、新組織,但對於培育基層創業人才而言,並非要他們去找尋相關方式、市場或組織,而是在瞭解各元素的精隨後,整合在地資源,找出可能的創新組合。另外,地方的資源如人、資金等多呈現不足狀態,因此需要更多創新方式解決,故可參考下列12個社會創新的原則(Prahalad, 2004):

1. 著重產品和服務的價格與性能;

2. 創新是混合型產物,需要混合式解決方案;

3. 解決方式需具作業規模性;

4. 已開發市場習慣浪費資源,故應減少資源密度,保育資源,永續發展;

5. 產品開發須從深入瞭解功能與辨別,不能只顧形式;

6. 流程創新與產品創新同等重要;

7. 去技術化工作十分重要;

8. 教育顧客如何使用產品用途是關鍵;

9. 因應不利的公共基礎建設,產品必須有驗證條件下運作;

10. 基於消費人口性質的介面研究十分重要;

11. 接近顧客,創新要到消費者手中;

12. 挑戰常規,產品特色與功能演變快速,故要經得起挑戰。

創業(entrepreneur)一詞來自十七、八世紀的法國,直指能夠將財貨由低價的地方移轉到高價的地區,而創造價值。創業家則是指能夠承擔這個責任者,因此尋找機會及調度資源則成為創業的重要項目(Stevenson, 1983)。本文修改Perrini 與 Vurro 於2006提出社會創業流程圖,修改為振興地方經濟發展的流程,並可藉由以下原則檢視社區創業:

1. 社區經濟系統必須能夠持續,生產迴圈能夠重複,並在未來數十年甚至百年都不會為環境帶來損傷。

2. 社區規模應該可以在某個水準達到均衡,社區經濟不能夠依靠無止盡的經濟成長來維護工作機會與生活繁榮。

3. 社區必須生產至少是足夠的食物與初級原料,支持社區居民的簡單生活,以及在環境承載限制、又不開拓其他地區消費情況下的舒適生活。

4. 社區使用的所有資源應該來自可重新補充的自然資源。

社區使用的所有資源應該來自可重新補充的自然資源

地方經濟必須透過創業,也就是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才可能重新發展,因此這勢必包含個人因素如返鄉貢獻或對家鄉的思念等,以及環境因素如農特產、文化等在地因素,兩者創造出的創業動機,而創業前必須將創新五元素納入考慮後,創立企業或其他事業單位,于營運後產生社會產出如地方父老的期望、文化保存等,以及經濟產出如創造就業機會、對外銷售農特產的收入等,最終達到振興地方經濟。

此流程需要一股力量來驅動,此驅動力可分為「由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力量,與「由下而上」的社區主導力量(胡哲生等人,2018),政府主導方式多採取有效期的政策性支持,而這隱含的風險在於當政策效期過後,地方經濟發展所需的人、事業專案、運作組織等尚未形成為產業型態,導致經濟發展成效無法完全展現,而「由下而上」的社區主導,優點在於熟悉在地資源且瞭解如何整合,但由於行政或財政資源的匱乏,除短期成效無法彰顯外,地方經濟發展所需的人、事業專案、組織等集結更慢。

無論是何股驅動力的注入或社區僅有的人、回鄉的人或外來的人,不一定就能藉此流程創造出地方的創業/就業機會,或者雖可能發掘出創業機會,但卻沒能力實現,此時,社區創業育成機制就成為協助的關鍵角色。

​參、社區創業育成

『育成』最初的概念來自於美國,根據國際商業育成協會(The National Business Incubator Association,NBIA)的定義,育成單位由企業援助計畫組成,援助對象為新創立的公司。育成單位早期的功能為滿足創業者各項軟、硬體需求,1990年後,則轉變為輔助研發技術與擴散技術的機構(袁建中,1996)。

學者Smilor(1987)提出的育成系統架構:育成單位多由私人機構、大學、非營利組織或政府所設立,除提供場域與辦公設備外,亦提供組織運作所需的後勤或行政工作,以及提供企業營運或管理的相關知識或教育訓練。當創業者進入育成單位且成功設立創業後,可能產生的效益有:(1) 協助國家經濟發展;(2) 增加就業機會;(3) 產業技術創新。

社區創業育成的基礎架構必須由政府單位、社區基層單位/民間組織、正規教育機構、企業共同組成(胡哲生等人,2018),其分別提供的資源與功能如下表。

基層創業育成組織表

地方創業育成主要以社區需求為主體,並整合政府資源的設計之實行架構如下圖2所示,透過「做中學(learning-by-doing)」的六個階段:誘發階段、發展有根據的想法、發展運作計畫及資源確認、機會協商、執行(從協商到產生)、生存。並以此六階段發展出13項技能:團隊工作、資訊管理、創新、規劃、反思、互動、組織、探索、溝通、自主性、問題解決、自我評估及簡報能力(Chang, Benamraoui, & Rieple, 2014)。最終培育出人才的專業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建立有效的團隊、財務資本的管理、領導能力、利害關係人的溝通技巧、行銷能力、資源整合能力等(Miller, Wesley, and Williams, 2012)。實際規劃內容可涵蓋:

1. 地方自然、文化、農特品發展計畫

(1) 大學與機構合辦活動

(2) 人類學關連學科(建築、生活用品、技藝)實踐活動

(3) 實踐基地合作教學

(4) 地方自然、文化、農特產與經濟生活

(5) 社區居民終身教育

地方創業育成實施架構

2. 社區創業育成計畫

創業教學系統設置活動

(1) 非正規常態教育

(2) 社會在職教育系統設計

(3) 社會創業演講與參訪動

(4) 其他與在地議題有關的『學術/實務』講習

社會青年駐社區學習與創新創育育成

(5) 創新工作坊 (按 “產業技能”區分)

(6) 創客工作場 (進駐團隊在地創新專案為主)

社會創業投資與經營輔導

(7) 社會創業計畫諮詢輔導

(8) 創業團隊啟動與諮詢(扶助在地創業行動)

(9) 在地主題的創業投資

3. 進入在地創新的基地尋找改善(吸引社會創業人力)

以社區為主要基地,逐步納入鄰近有特色資源或產業項目的社區,但必須先確認可以做為創新創客進駐的機構或學校用地,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實作教學與創新試作的基本設備,作為進駐青年團隊,長期在地體驗發想的學習與生活用地,包括:創新團隊生活起居空間(創業團隊進駐)、傳統技藝工作場(按產業技能/學校區分)、創新討論研討室、創作實驗(maker)工作場(創新實驗輔育)。

4. 結合社區資源的創業行動力:社區主題的創業投資、其他與社區議題有關的『學術/實務』講習。

由於地方資源有限,因此在地方創業育成理念中,必須以 “社會創新” 為核心,並以此理念核心與社區需求、經濟發展等兩專案的結合,如此所形成的社區事業專案才能永續,而不會只有短暫 “經濟效果” 呈現,最終也才能留住人,進而帶動長期地方經濟的發展。

​肆、結論

​地方經濟發展前提在於社區需求為何,以及在社區中可挑選的推動項目為何,透過在地資源整合,以及人才挖掘、引進或培育,探詢在地創業機會,進而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如此才有機會振興地方經濟,其中,無論是「由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力量驅動,或「由下而上」的社區主導力量驅動,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社區創業育成機制必須被建構,且機制的主體必須為社區,而非上層政府單位、教育機構、企業等,另外,社區創業育成機制不能全然仿造商業育成機制,特別在顧問諮詢、教育、資金與考核方面上。

本文所提之社區創業育成實行架構,在育成初期時著重體驗與陪伴,因此在顧問諮詢與教育上,必須以常駐團隊與有系統的訓練方式在社區辦理,後期在事業專案推廣上則需要資金挹注,而考核上絕非以銷售量或人口移居等量化指標為主,必須將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時考慮,因此,要完整發揮機制功能,就必須整合前述四個類型的組織(表1),因為單靠社區或其民間組織的力量與資源,是無法驅動整個社區的經濟發展。

最後,「人」是地方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但要留住人或讓原鄉人回流,甚至吸引外地人,關鍵在於合理薪資的就業機會,因此如何透過振興地方經濟的流程與社區創業育成機制,增加創業機會,有賴前述四類組織的通力合作與落地執行,如此地方經濟發展才有成功與用續的機會。

AUTHOR

1. 胡哲生 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 理事長
臺灣輔仁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兼任教授

2. 羅偉 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 副研究員
輔仁大學商學研究所 博士候選人

本文修改自「鄉村經濟發展與村鎮創業育成」,終身教育,2018(3),75-79。

​參考文獻:

​1. 胡哲生、高明瑞、吳宗升、高永興、楊銘賢 (2018),臺灣社會企業發展-回顧與展望,新北市:臺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出版。

2. 袁建中(1996),我國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之規劃,規劃學報,第23期,85-103。

3. Chang, J., Benamraoui, A., & Rieple, A. (2014). Learning-by-doing as an approach to teaching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novations in Education and Teaching International, 51(5), 459-471.

4. Miller, Ethan (2013). Community economy: Ontology, ethics, and politics for radically-democratic economic organizing, Rethinking Marxism, (forthcoming).

5. Miller, T. L., Wesley, C. L., & Williams, D. E. (2012). Educating the Minds of Caring Hearts: Comparing the Views of Practitioners and Educators on the Importance of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Competenci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Learning & Education, 11(3), 349-370.

6. Perrini F. and Vurro, C. (2006).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Innovation and Social Change across Theory and Practice.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57-85.

7. Polanyi, K. (1977). The Livelihood of Man. Academic Press.

8. Prahalad, C.K. (2004). The 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 Eradicating Poverty through Profits. Pennsylyania: Wharton School.

9. Schumpeter, J. A. (1912). 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 inquiry into profits, capital, credit, interest and the business cycle. New Jersey: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0. Smilor, R. W. (1987). Commercializing Technology through New Business Incubators. Research Management, 30(5): 36-41

官方網站:http://www.seie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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